动态及公告
皮革研究所建设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比选
2018-12-06 10:42:56
四川省皮革研究所
建设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
建设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
为做好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,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,我所将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开展此次比选工作。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,积极参与。
一、 项目名称:四川省皮革研究所建设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。
二、 项目概况:
1.项目地点: 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7号。
2.项目内容:
(1)实验室装饰改造;
(2)暖通及电气设备。
(3)要求:面积23平方米;温度23±2℃,相对湿度 50±5%RH,或温度20±2℃,相对湿度 65±5%RH(温、湿度可调)。详见附件中“工程要求”和“技术参数”。
3.质保期限:验收通过后1年。
三、资质要求
1.具有相应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,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;
四、工程要求及技术参数
具体参见附件《四川省皮革研究所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技术要求》
五、 响应文件要求
1. 营业执照副本、公司业绩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。
2.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(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提供)。
3.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被行政处罚、被通报批评等情况的自我承诺书。
4.实施方案、报价清单、付款与开票方式,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5.技术目标和服务承诺,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以上资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;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装档案袋密封报送;响应文件一式两份。
六、 比选要求及方法
1.在日期2018年12月16日之前,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1000元(壹仟元整)。中标人的比选保证金,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,完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退回;未中标的人的比选保证金,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转账退还。
2. 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的清单报价、信誉度、产品质量、售后服务质量等,由四川省皮革研究所内部组成评价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后,再进行一轮商务谈判选定最终中标人。
七、付款与开票
1.合同签订后,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,预付合同金额40%款项。
2.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,在收到增值税专票后10工作日内,支付合同金额55%工程款项。
3.质量保证金5%,在质保期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归还。
八、报名方式
1.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:2018年12月16日17:00时前(以签收时间为准)
2. 报名方式: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处加盖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,送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7号四川省皮革研究所。
3. 请联系徐有强,联系电话:13880156672。
备注:如报价单位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附件:《四川省皮革研究所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技术要求》
四川省皮革研究所
2018年12月6日